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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盈雁
  “你知道憲法嗎?”“知道。”“那你知道憲法是管什麼的嗎?”“那就不知道了。”在首個“國家憲法日”,記者上街隨機調查了人們對憲法的認知,被訪者普遍表示對憲法不太瞭解。憲法到底跟老百姓有著怎樣的關聯?記者近日採訪了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劉茂林。
  “通俗來說,憲法是一部治‘惡法’的法。”劉茂林說,物權法、婚姻法等部門法之所以被普通百姓所瞭解,是因為它們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老百姓相關權利受到侵犯時會想到通過這些法律進行救濟。但是很多人沒有註意到,這些法律其實是通過給權利的對象設置義務來保障權利實現的。而義務就是給公民設置負擔,本質是限制公民的自由。劉茂林舉例說,物權法規定了相鄰權,而相鄰權的實現則是通過對相鄰關係的另一方設置了不能從事某些行為或必須進行協助的義務。
  “這就產生了法律設置義務是否合理適度的問題。在這個方面,並不是每部法律都做得很好,做得不好的法律叫作‘惡法’,也就是給公民設置不合理負擔的法。為防止‘惡法’的產生,或者在惡法實施之後能夠及時糾正,就需要憲法來發揮作用。”劉茂林解釋說,憲法通過立法監督制度設置了對法律的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面監督,可以有效地達成上述目的。
  在劉茂林看來,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是公民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權利,這些權利的實現依賴於部門法的落實,憲法則要監督部門法對基本權利的落實情況。也就是說,憲法在很多時候不與老百姓直接打交道,而是指引和規範部門法如何與老百姓打交道。當部門法因為各種原因而無法實現憲法交給它的使命時,憲法就有必要出場親自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
  採訪中,劉茂林還強調了憲法的另一個重要功能,即憲法提供了國家組織和運行的基本規則,反映在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核心的憲法體制的正常運行。
  憲法在很多時候不與老百姓直接打交道,但憲法與老百姓的生活卻息息相關。“如果沒有憲法,那麼‘惡法’將橫行無忌,人民的自由終將無所依靠;如果沒有憲法,公民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權利將無從宣示,那麼人的基本尊嚴也無從談起;如果沒有憲法,國家將無法有效組織和運行,社會秩序和公民權利也就失去了基本依托。”劉茂林說。
  儘管憲法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但老百姓對憲法的認知度卻不是很高,大多還停留在文本認知的層面。劉茂林對此表示“完全可以理解”。他認為,如果部門法很好地落實了憲法規定,那麼憲法就不用“操心太多”,這正是法治的理想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老百姓對憲法沒有感覺是正常的。其實,大家只要生活在社會這個大家庭里,就生存在憲法之中,只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而已。相反,如果憲法很忙,就意味著部門法沒有很好履行職責,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法治並沒有很好實現。”劉茂林說。
  談到我國憲法的“操心”現狀,劉茂林表示有一些擔憂:“部門法沒有很好履行職責,但是憲法也很閑,沒有很好地發揮對於部門法的指導和規範作用。只要憲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公民的憲法意識自然會提高。”
  憲法的普法宣傳工作很重要,但憲法的實施更重要。劉茂林說,憲法的實施,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實施。在與老百姓利益直接相關的維度,人大制度的實施是人大作為憲法監督機關對立法的全面監督。同時,也要發揮各級人大的作用。做好這方面工作,老百姓自然能體會到憲法對於他們生活的重要性,由此為人大制度的全面實施提供動力。
  “在法治實踐中,這方面是逐步改進的。”劉茂林舉例說,全國人大宣佈廢除勞動教養條例,這為人大帶來了較高的評價,也給老百姓帶來了更高的期待。“我們的實踐中還存在著太多有違憲嫌疑的立法,人大隻要不辜負老百姓的期待,保持對立法的常態化監督,就能激發老百姓對憲法的認同,進而樹立憲法權威,最終推動法治。”劉茂林說。  (原標題:劉茂林:憲法很忙不一定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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